{{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本局111年5月23日北市教國字第1113053982號函續辦。
二、教師揪團自主研習時間:學期間以下班後及假日時間為 主,寒暑假時間(除備課日外)則不限。以教師自主增 能 為主,參與人員准予公假,不另行排代。
三、111年度計畫須於111年11月30日前完成辦理,請東湖國小 等25校計53案,於1週內繳交實際支用明細表至幸安國小辦 理核銷。
四、112年度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一)計畫申請自111年12月1日起至112年1月31日止,計畫執 行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止。
(二)補助經費以講座鐘點費、研習辦公用品費(鐘點費相加後乘5%)、研習雜支費(鐘點費相加後乘5%)為主,不 提供研習誤餐費及場地費。
(三)旨案經費依據各校申請時數給予不同等級之鐘點費,每 個計畫研習時數為2至6小時,時數可分散辦理,每次不 得少於2小時,同一社群每學期以2次為限,每學期每校 申請為4件(新臺幣4萬8,000元)為限。
五、經委員複審通過,將e-mail通知學校承辦人及發起人,並 公告「臺北市國小教師精進教學網」,學校承辦人逕至 「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開班即可,無須等待公文。通 過學校於經費尚未撥付前,為使計畫順利進行,請學校先 行墊支。
六、檢附111年8至11月國民小學教師揪團自主研習經費核定一 覽表、實際支用明細表及實施計畫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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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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