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研習進修|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06年11月9日新北文藝字第10621801151號函辦理。
二、新北市為持續深耕電影藝術,將於明(107)年度辦理「2018新北市學生影像新星獎」,以鼓勵青年學生從事影像創作,培育未來影像創作人才。
三、旨揭競賽主要規則為:
(一)報名資格:國內經政府立案設立許可之大專院校、高中職及國中、國小在學生,或影像創作作品完成時尚在校之學生。組隊報名者,其主創人員應有二分之一以上為我國在校學生,主創人員包括片、導演、編劇、主要演員(主、配角)。
(二)影片主題:不限。
(三)影片規範:類型不限,分「劇情片」、「紀錄片」、「動畫片」、「實驗片」及「空拍片」5類收件評審,影片並應為106年9月1日以後完成,空拍片長度5分鐘以內,其他類型影片長度60分鐘以內。
(四)徵件期程:自即日起至107年5月15日(星期二)止。
(五)總獎金新臺幣145萬元整,不分類首獎獨得40萬元。
四、檢送「2018新北市學生影像新星獎」徵件辦法1份。
五、相關資訊如有疑問請逕至旨揭競賽官方臉書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NewTaipeiCityStudentFilmAwards/,或臉書搜尋「新北市學生影像新星獎」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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