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規定略以,國民小學每班學生人數以29人為原則。
二、本校114學年度三年級(115學年度四年級)班級平均人數已達每班人數之上限,即刻公告額滿。
三、本校業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7月22日北市教國字第1153082625號函核定114學年度三年級(115學年度四年級)學生人數額滿,依規定不再受理入(轉)學申請。
四、本校114學年度三年級學生(115學年度四年級)額滿之改分發學校為士林區雨聲國小、蘭雅國小及雨農國小。
五、學期中倘遇前述年級有學生辦理轉出,將依「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學生轉學注意事項」之規定受理學生家長之轉學登記,並依錄取原則遞補至班級編制標準人數。
https://www.laws.taipei.gov.tw/Law/LawSearch/LawArticleContent/FL096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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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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