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教育局來函宣導~
為因應春節連續假期探親旅遊等活動頻繁,COVID—19傳播 風險增加,依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 (ACIP)決議,自115年1月1日至2月28日擴大COVID—19疫 苗公費接種對象為「滿6個月以上尚未接種之民眾」,以提升民眾保護力,降低感染後併發重症及死亡風險。
依疾病管制署疫情監測資料顯示,近期國際間COVID- 19疫情上升,復考量近2年國內夏季均有發生疫情,且經評估國內疫苗充足,爰為提早防範疫情,經諮詢ACIP委員, 前揭擴大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對象措施延長至115年4月 30日止。
旨揭疫苗接種地點相關資訊定期更新於各地方政府衛生局 COVID—19疫苗接種專區及疾管署「流感新冠疫苗及流感藥劑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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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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