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福林快訊|
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1年2月9日府教學字第1110026657號函辦理。
二、本校如有設籍花蓮縣之應屆畢業生欲於111學年度返回該縣就讀所屬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 請於111年2月22日(星期二)前通知註冊組,俾協助辦理入學事宜。
三、有關花蓮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表,請至該府教育處全球資訊服務網http://www.hlc.edu.tw/
「公務資源-重要連結-新生入學資訊服務網-相關法規-111學區劃分表」項下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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