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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士林區福林國民小學

行政公告

福林國小學藝獎申請事項說明

{{ $t('FEZ002') }} 福林快訊|

一、申請資格:

凡參加校外(教育部、各縣市教育局及福林社區所舉辦)的比賽獲獎或在報刊發表作品者。獲獎類別包含:自然、數學、資訊、閱讀、文學、體育、藝術(音樂、美勞相關)

二、申請期程:

每學年度下學期進行申請,於前一個學年度的5月1日到當年學年度下學期的5月15日參加比賽獲獎者,可於下學期提出申請校友會學藝獎。

三、申請方式:

  1. 資料組四月發下「學藝獎申請說明」和「學藝獎申請單」,告知全校小朋友、家長和老師。
  2. 小朋友將「獎狀影本」或「獎盃照片」或「刊載自己文章的報刊證明」交給級任老師,由級任老師進行初步審核,填寫「學藝獎申請單」,提交資料組審核。

四、其餘事項敬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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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林國小學藝獎申請事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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