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福林快訊|
為協助經濟弱勢家庭或家庭突遭變故人士之子女順利就學,減輕其就學之經濟負擔,若家庭符合下列條件,請下載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
□低收入戶(107年度)
□中低收入戶(107年度)
□家庭突遭變故,致經濟陷入困境(需檢據相關法定證明文件)
□家庭情況特殊,無法檢具相關證明
□家戶所得30萬元以下,且年利息收入2萬元以下(父與母之106年度綜合所得資料清單)
Q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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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安心就學溫馨輔導計畫協助對象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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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所轄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公私立高中職在籍之學生,符合下列條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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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家戶年所得未達30萬者得否申請安心就學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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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有關安心就學溫馨輔導補助計畫突遭變故證明文件應如何申請?(增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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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有關安心就學溫馨輔導補助計畫情況特殊如何申請?(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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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各項費用補助的申請方式是否一致?(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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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就學計畫涵蓋教育局所有教育補助專案,惟各項費用補助的依據和經費來源不同,因此申請條件及方式有所差異,仍請依個別項目之細項規定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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