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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士林區福林國民小學

行政公告

107年第1學期「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安心就學溫馨輔導計畫」

{{ $t('FEZ002') }} 福林快訊|

為協助經濟弱勢家庭或家庭突遭變故人士之子女順利就學,減輕其就學之經濟負擔,若家庭符合下列條件,請下載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

□低收入戶(107年度)

□中低收入戶(107年度)

□家庭突遭變故,致經濟陷入困境(需檢據相關法定證明文件)

□家庭情況特殊,無法檢具相關證明

□家戶所得30萬元以下,且年利息收入2萬元以下(父與母之106年度綜合所得資料清單)

Q & A

Q: 安心就學溫馨輔導計畫協助對象為何?

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所轄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公私立高中職在籍之學生,符合下列條件者:

  • 就讀公立國民中小學者
  • 低收入戶。
  • 中低收入戶。
  • 家戶年所得在新臺幣30萬元以下者(不含家戶年利息收入,但家戶年利息收入應低於2萬元以下),本身分別不提供午餐費補助。
  • 家庭突遭變故致經濟陷入困境,無法順利就學,經班級導師認定需要協助者(須檢具書面證明):

 

  1. 六個月內家長或主要收入者失業、受裁員、無薪假或失能。
  2. 六個月內家庭遭逢重大災難。
  3. 本人為「特殊境遇家庭」子女。(須檢具社會局核定函)
  4. 本人領有「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者。(須檢具社會局核定函)
  5. 本人、父母(監護人)或同戶人口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者。(須檢具社會局扶助金核撥函)
  6. 父母(監護人)或同戶人口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須檢具社會局扶助金核撥函,非國民年金)

 

  • 家庭情況特殊無法出具相關證明文件,惟經班級導師及學校評估認定經濟困難需協助者。
  • 就讀公私立高中職學校
  1. 低收入戶。
  2. 中低收入戶(僅得申請學雜費補助)。
  3.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 其他身分請參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各級學校教育補助身分對照表

Q:家戶年所得未達30萬者得否申請安心就學計畫?

  • 公立國民中小學部分,(1)家戶年所得在新臺幣30萬元以下,且(2)家戶年利息收入低於2萬元以下者,得申請代收代辦費、課後照顧等費用。
  • 家戶年所得金額計算得不含家戶年利息收入,惟前兩項條件皆須符合。

Q:有關安心就學溫馨輔導補助計畫突遭變故證明文件應如何申請?(增修)

  • 「特殊境遇家庭」、「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之申請,請逕洽社會局。
  • 家長或主要收入者如失業、被裁員及放無薪假,因考量資方不一定會提供證明,如無法出具相關證明文件,請循情況特殊之申請管道處理。

Q: 有關安心就學溫馨輔導補助計畫情況特殊如何申請?(新增)

  • 班級導師經家訪確認後向學校提出申請。
  • 或由學生家長以書面敘明情況,經班級導師及學校確認情況屬實。

Q:各項費用補助的申請方式是否一致?(新增)

安心就學計畫涵蓋教育局所有教育補助專案,惟各項費用補助的依據和經費來源不同,因此申請條件及方式有所差異,仍請依個別項目之細項規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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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第1學期「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安心就學溫馨輔導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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