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政令宣導|
對外網站提供之可編輯文件應支援ODF文書格式
依據臺北市政府資訊局105年2月17日北市資應字第10530420400號函轉知國家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發會)105年1月26日「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第3次會議紀錄辦理
鑑於「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以下簡稱本實施計畫)係自104年1月1日實施,爰以該施行日為基準日,各機關學校對外網站(係指不限定特定身分均可瀏覽的網站)於計畫實施日起,提供需編輯文件應支援ODF文書格式;至實施日前對外網站所上傳之可編輯文件,請各機關評估使用者需求是否提供ODF檔案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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