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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士林區福林國民小學

公告

教育部111年度友善校園獎縣市初選

{{ $t('FEZ002') }} 研習進修|

一、依教育部111年3月10日臺教學(二)字第1112801578A號函辦 理。

二、為獎勵推動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表現卓越之公私立各級學 校、特殊貢獻人員及傑出人員(含學輔主管、學務、輔導 人員、導師及行政人員),請各校踴躍報名並推薦人員參 加本市初選。

三、本案注意事項如下:
(一)薦送學校應審慎查核受推薦人員不得曾有違反教師法, 經議決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之情形。
(二)薦送之卓越學校及傑出人員應有具體事蹟,另曾依該要點規定接受該部獎勵或表揚之學校或個人,3年內不得薦 送。
(三)「卓越學校」部分,請確實檢視受推薦學校108年至111 年校園事件處理情形,並填列「校園事件處理情形」 欄,及檢附佐證資料。
(四)請依參選類別備妥薦送一覽表、遴選表正本1式3份及實 務案例文章1篇(皆須附電子檔光碟),並檢附必要證明 文件影印本及其他佐證資料1份;如有錄音、錄影或其他 相關資料應予敘明。
(五)遴選表(含相關補充資料)皆請依序裝訂成冊,勿使用 資料夾,另各校所送資料不予返還。

(六)遴選資料已更新版為主。

四、檢附友善校園獎評選要點(含沿革)、初選薦送名額一覽 表及填寫說明(含檢核表、薦送一覽表、遴選表及108年至 110年表揚名單)、「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預定執行期程」各 1份,或請逕至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站「資料下 載區」下載使用(網址:https://reurl.cc/qO6y1q)。

五、本案倘有疑問,請洽以下各學層業務承辦人: (一)國、高中職:中等教育科施冠全先生,電話:1999轉 6360。 (二)國小:國小教育科許峻偉先生,電話:1999轉1250。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各校薦送期限延期至111年 6月20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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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1年度友善校園獎縣市初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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