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福林國民小學服裝儀容規定
- 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8月6日北市教中字第1093072541號函辦理。
- 目的:
為使校園活潑化、多元化、透過民主程序,訂定學生服裝相關事宜,特組成本委員會,並訂定設置要點。
- 當然委員:校長、學務主任、總務主任、事務組長、生教組長、體育組長等6人。校長擔任會議主席;學務主任擔任總幹事;生教組長擔任執行秘書。
- 推舉委員:教師代表由教師會長擔任;家長代表由家長會長擔任;擬定3位品德優秀之本校學生(由4、5、6年級各推派1位擔任學生代表)。
- 開會:
- 3年召開1次會議,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並得視實際需要,邀請學者專家或其他相關人員列席諮詢或研討。
- 本委員會職掌:
- 審議本校學生服儀規範。
- 審議本校學生服裝規格、樣式及材質。
- 彙集各方有關學生服裝之改進意見。
- 協助服裝採購流程。
- 其他有關服裝之相關事宜。
- 本委員會依實際需要召開會議,各項議案決議須經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通過,始成決議。
- 本會之委員參與服裝採購業務時,投標廠商若為委員本人或其配偶或三等親之血親經營者,委員應自行迴避,以符合採購規範。
- 本要點陳 校長核可後提校務會議通過實施,修正時亦同。
詳如附件「臺北市國民小學學生服裝儀容規定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