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福林快訊|
(一)補助期程:下半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09年7月1日至11月30日者,應於109年3月25日(星期三)前提出申請。請務必把握時效完成線上填報,將相關書面資料免備文逕送本局彙整,並於信封註明「○○學校申請109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類-○○○○計畫」。
(二)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之對象: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其他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經濟陷於困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
(三)申請項目與限制:每校所提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 、舞蹈類之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培訓計畫,應遵照實施要點第6點第1款規定:「每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案為一名學生為原則,每一經濟弱勢學生,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專長項目請參考第六點網址公告。另所提計畫已受其他政府單位補助者,不予補助,請勿提出申請。
(四)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請至下列網站登入填報及下載書面申請資料,網址:http://nblog.thvs.mlc.edu.tw/school/501/eduplan/index.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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