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校行政|
通過109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鑑定之學生,其 安置與輔導方式如下:
(一)三年級 1、就讀設有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學校者,一律安置該校 分散式資優資源班。 2、就讀未設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學校者,得就「分散式 資優資源班」、特殊教育方案(校本資優方案或區域衛 星資優方案)擇一辦理。
(二)四、五年級:一律安置受理轉介鑑定學校之分散式資優 資源班。
詳文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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