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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福林國民小學106學年度英語歌唱比賽
(二) 鼓勵學生以英語歌唱方式增進英語學習能力。
(三) 提高自我學習風氣並促進學習應用之成效。
1.曲目:自選1首英語歌曲 (不得含不雅歌詞) 報名時需提供歌詞備查。
2.出場順序(編號)由教務處電腦抽籤決定。
3.服裝裝扮及搭配動作、儀態等列入計分。
4.參賽者可自備樂器或純旋律的音樂伴奏CD(電腦可播放)。
5.參賽之學生未於報到時間報到者,以棄權論。
6.時間限定5分鐘內,時間到鈴聲響需立即下台。
7.每隊參賽人數2人以上,可跨班、跨學年組隊。跨學年組隊者以成員當中
最高年級為評選標準。
1.英語發音與咬字:40%。
2.樂曲音準與音色:30%。
3.台風和肢體表現:20%。
4.服裝打扮:10%。
1.凡參加者均可得一個榮譽章。
2.取參賽隊伍三分之一頒發獎狀及精美獎品以茲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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