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校行政|
1.總統教育獎的設置乃為鼓勵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大專及中小學生,以彰顯國家對學生優良品德及特殊才能之重視。
2.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a.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b.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3.煩請導師們踴躍推薦符合上述條件之學生,並詳填附檔內『2018總統教育獎受推薦人基本資料』、『2018總統教育獎推薦資料表』於106年12月31日前交至教務處註研組,經校內初審獲提名者再協助網路報名及寄送相關資料參加縣市複審、全國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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