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政令宣導|
第二代(2G)行動電話業務將於106年6月30日依法屆期終止
依本市政府106年4月6日府授資設字第10605516600號函轉知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106年3月30日電協行字第1060300002號函辦理。
第二代(2G)行動電話業務將於106年6月30日依法屆期終止,請協助向民眾宣導務必於期限前至各行動通信業者辦理2G契約移轉並重新簽訂服務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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