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研習進修|
一、依據教育部西元2017年3月20日臺教資(六)字第1060036812號函辦理。
二、對象為縣市政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或退休學校校長、主任或教師,具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資格,並曾連續3年擔任縣市政府環境教育輔導團成員有具體貢獻,或擔任學校環境教育指定人員有具體貢獻者,預計遴選12名。
三、收件期限為即日起至西元2017年4月26日止,以送達日為憑。
四、本案倘有任何疑問請洽本計畫連絡人:真理大學張雅淩小姐,聯絡電話:06-570-3100分機7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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