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校行政|
「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
1.申請免修課程、部分學科加速、全部學科同時加速及部分學科跳級者,請檢附件鑑定資料及學習輔導計畫,於106年3月10日前送至輔導室。
2.申請全部學科跳級者,請檢附鑑定資料及學習輔導計畫,於106年4月14日(星期五)或106年7月14日(星期五)前函報教育局。國小學生於本學年度欲配合學區分發作業升學國民中學者,其送局申請期限為106年4月14日(星期五)。
3.前揭實施要點及相關申請表件請於臺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網站(http://trcgt.ck.tp.edu.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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