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校行政|
「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社工個案管理工作實施計畫」
1.旨揭計畫係為發揮特殊教育學生社工個案管理之功能,並期結合家庭、學校及社會資源,提供個案及其家庭支持服務。相關工作要項如下:
(一)學生資料建檔並進行個案管理,適時更新學生檔案資料。
(二)依法辦理特殊教育學生通報,並妥善運用通報系統與衛生、社政單位無縫接軌落實轉銜服務。
(三)依學生需求積極整合與運用校內外資源,提供特殊教育學生支援服務及輔導。
(四)建置弱勢家庭身心障礙學生支持系統,提供學生特殊個案管理服務、
2.服務對象,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持有本市核(換)發或註記之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或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證明者。
(二)就讀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經學校評估後通過申請介入服務之學生及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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