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校行政|
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獎、助學 金施行辦法!
一、依據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105年8月19日(105)台端字第012號函辦理。
二、若有符合資格且欲申請獎、助學金之學生,請自行至該協會網站http://www.epilepsyorg.org.tw下載所需表格,填妥申請表格,並備妥相關文件後,於105年10月3日前郵寄至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以郵戳為憑)。送件者經審核通過,由該協會個別通知並公告於該協會網站,並於106年1月14日該協會年會上公開頒獎表揚。
三、報名相關事宜請逕洽該協會執行秘書林秘書,電話:02-2514-9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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