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校行政|
「臺北市105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新生暨轉學生聯合招生鑑定簡章」
1.報名資格
新生:限設籍臺北市之國民小學六年級應屆畢業生。
轉學生:限設籍臺北市之國民中學七年級、八年級學生。臺北市藝術才能音樂班學生不得報考。所有學生不得跨、降年級報考。
2.報名時間:105年4月12日(星期二)起至105年4月13日(星期三)上
午8時至下午4時止,逾時不受理。
3.報名地點:國立臺灣師大附中第三會議室(地址:臺北市信義路三段
143號,電話:27075215分機181)。
4.報名方式:一律採現場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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