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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士林區福林國民小學

公告

104學年度下學期身心障礙學生搭乘小型冷氣車申請作業!

{{ $t('FEZ002') }} 學校行政|

104學年度下學期身心障礙學生搭乘小型冷氣車申請作業!

1.本市身心障礙無法自行上下學學生如有申請搭乘小型冷氣車就學需求,
經提出申請審查通過者,本局可協助向本市公共運輸處代訂復康巴士,
惟依「臺北市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乘客服務須知」之規定,乘車學生
仍應自行負擔服務費用。

2.申請資格:以下項目皆符合者,方可申請。(一)領有本市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二)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且就讀本市公私立學校(不含特殊教育學校)之身心障礙學生。(三)重度以上下肢體障礙,須乘坐輪椅者(本市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乘客服務須知之特A等級)。(三)重度以上下肢體障礙,須乘坐輪椅者(本市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乘客服務須知之特A等級)。

3.申請期間及程序:由學生或家長於105年1月10日前檢具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及申請表向就讀學校申請,學校彙整申請資料,於105年1月15日前將彙整表函送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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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學年度下學期身心障礙學生搭乘小型冷氣車申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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