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政令宣導|
電動自行車行車安全各單位宣導配合事項
(一)自105年7月1日起駕駛人騎電動自行車應配戴機車用或自行車用安全帽,安全帽配戴相關注意事項:
(二)速度越高死亡率越高,為維護您的安全,提醒電動自行車車主不得擅自變更相關速率控制設備,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電動自行車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
二、媒體通路之運用:請多利用電視、廣播、平面文宣、戶外媒體或網路社群等媒體加強宣導。
三、檢附宣導說帖完整版內容請參考如附件。
{{ $t('FEZ012') }}
{{ $t('keywords')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687|